近年来,在经济领域,特别是房地产、矿产开发等行业,“亮队”犯罪不断增多。那么,何谓“亮队”,其危害到底有多大——
“亮队”犯罪:社会发展一大毒瘤
本报记者 朱怀蕙 通讯员 李正
随着我市公安机关对“两抢一盗”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,诸如“亮队”等一些团伙犯罪成为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。那么,究竟何为“亮队”?“亮队”团伙是如何形成的?“亮队”对社会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呢?记者近日走访了公安部门。
“亮队”团伙——
拿人钱财 “出卖”暴力
据公安部门介绍,“亮队”是南阳特有的一种叫法,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。“亮队”违法犯罪团伙受经济利益驱动,受雇于人,动辄聚集上百人,在楼房建筑、房屋拆迁、征用土地、项目招标、拍卖等经济活动中,专门替人壮声势、撑场子,帮助雇主以暴力手段代替合法渠道解决问题,从而使雇主达到强占工程、强包项目等目的。比如某人想承包某项工程,他不是通过竞标等正常途径来达到目的,而是雇用一大批人,手持砍刀、钢管等凶器,到工地示威、闹事,阻拦工程施工,从而迫使发包人将工程承包给他。
每一个“亮队”团伙大都有多名组织人员,这些人大多是地方黑恶势力。“亮队”团伙的一般成员多为社会无业青年,近年来也有许多未成年人参与“亮队”犯罪。
“亮队”团伙每次行动时,团伙的几名头目分别通过打电话、上网等联络手段,各自招揽手下“兄弟”,少则三五人,多则几十人。然后由团伙头目统一提供砍刀、钢管等凶器。“亮队”结束后,“亮队”人员每人可得100元、50元不等的好处费,费用由雇用人提供。
“亮队”犯罪——
破坏经济 危害群众
据了解,“亮队”团伙经常为一些小事便大打出手,手段极为残忍、血腥,容易造成人员伤亡。2008年1月4日,王某、丁某等人纠集社会人员一二十人,冲进文化宫翡翠明珠KTV,打伤10多人,砸烂物品等。案发后,王某、丁某被批捕。
“亮队”团伙多为社会地痞、恶霸所操控。他们通过“亮队”向其他群众示威,长期垄断某一市场、行业,或在地方称霸,扰乱正常经营秩序,直接或变相收取保护费,极易成为地方恶势力。对于“亮队”团伙的所作所为,广大群众深恶痛绝,并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发现,“亮队”犯罪在黑恶势力争抢矿产资源、控制原材料供应、垄断市场等方面表现尤为集中。
而且,“亮队”团伙成员多讲江湖义气,极易笼络青少年,“亮队”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形式之一。
公安机关——
严打“亮队” 构建和谐
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我市公安机关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,把“亮队”团伙作为重点打击对象,同时确定了“打早打小、露头就打、综合施策、不留后患”的工作方针,始终保持对“亮队”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。
今年4月20日,卧龙警方快速出击,破获陆营沙场“亮队”案件,当场抓获嫌疑人15名,收缴钢管、铁锤等作案工具一批。
6月19日,卧龙警方在潦河镇冢西沙场摧毁一大规模“亮队”团伙,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3人,收缴砍刀、匕首、钢管等一批作案凶器,暂扣涉案车辆7部。本报6月23日对此进行报道后,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王建民专门作出批示:“希望公安民警今后对‘亮队’团伙加大打击力度,同时要将打击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开披露。”